來源:幼教網 作者:嘉定區教育局 2017-03-01 14:34:14
(五)適齡隨遷子女入園
1.適齡幼兒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2.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3.適齡幼兒所持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上的實際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上的實際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街鎮教委對符合以上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入園予以統籌安排,公辦幼兒園優先招收本市戶籍幼兒入園之后,視空額情況按如下原則統籌:首先,接收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適齡幼兒入園;其次,優先考慮持有招生區域內相應的房地產證的適齡幼兒(產權人必須僅為父母或幼兒本人);其余符合條件未能入公辦幼兒園的隨遷子女可進入民辦幼兒園就讀。
(六)特殊幼兒招生
對能堅持獨立參加集體活動的本區戶籍特殊幼兒,根據其情況由戶籍所在街鎮統籌安排至相應的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中、重度殘障幼兒可持相關證明材料至成佳學校報名。
(七)托班招生
在確保符合條件的小班幼兒入園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幼兒園可設立托班,按托班年齡段招生。
(八)班額要求
各幼兒園須嚴格按規定控制班額,入園需求量較大的地區,幼兒園平均班額可適當增加10%。
(九)材料審驗
各幼兒園招生須嚴格審驗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證、居住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十)政策宣傳與時間節點
各幼兒園應通過在社區或幼兒園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告知學區內適齡幼兒家長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入園登記時間、登記地點以及申請就讀所須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新入園幼兒的戶籍、相應的房地產證、廉租房居住證明的認定截止日為4月23日。公辦、民辦幼兒園新生入園登記時間為5月13日。6月30日前各幼兒園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完成入園通知書發放工作。
六、特殊學校招生
成佳學校招收符合條件的本區中、重度殘疾兒童入學。咨詢電話:59532151。對于無能力入學就讀的本區重度殘疾兒童,對口小學、幼兒園應送教上門。
七、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
區教育局、各街鎮和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傳、政策咨詢等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區教育局和學校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
關于嘉定區小學、初中和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相關細則;本區招生信息,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區域范圍、當年招生計劃(班級和人數)、入學辦法;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學校、招生項目、招生名額、招生條件、錄取辦法和錄取結果;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寄宿制學校須公布其寄宿設施情況;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中高級職稱教師數量和比例、教師學歷結構和達標比例。民辦學校還須公布學校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的人數和比例;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面談范圍、錄取辦法、收費標準、招生承諾、“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等;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各街鎮教委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關于本街鎮小學、初中和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和統籌細則;各街鎮的招生信息,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區域范圍、當年招生計劃(班級和人數)、入學辦法;幼升小的信息登記點地址和電話,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二)推進注冊制度
根據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要求,2017學年,本市全面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各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生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注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注冊學籍所產生的后果,家長須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三)完善督導監察機制
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控,監督并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控機制。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四)落實問責制度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或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五)實施“雙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或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或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或存在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拒不糾正的,實施“雙減”措施,即核減該校第二年30%的招生計劃數,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六)公布聯系方式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網址:www.shrxbm.cn
嘉定區教育局網址:www.jd.edu.sh.cn
咨詢電話:39902052(幼兒入學)
39902051(小學入學)
39902055(初中入學)
39902054(入學信息登記)
監督電話:39902066(信訪、舉報)
聯系地址:嘉定區嘉行公路601號
街鎮教委咨詢電話:安亭鎮教委6957668559577375
嘉定新城(馬陸鎮)教委59156945
南翔鎮教委59121044
江橋鎮教委59144430
徐行鎮教委59558584
外岡鎮教委39106673
華亭鎮教委59971320-8028
嘉定鎮街道教委59534853
新成路街道教委6999307169993072
真新街道教委69193402
嘉定工業區教委5916356539966627
菊園新區教委80109393
附件:
1、2017年嘉定區小學、初中、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2、2017年嘉定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學生在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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