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10-16 13:10:09
導讀:教育部門要建立民辦園的成本核算機制,使之收費既體現市場經濟的規律,又符合政府對教育的管理和宏觀調控;既要保護辦園人的利益,又要防止把辦幼教作為牟取暴利的手段,以保證幼教事業健康發展。
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是以增加經費投入為基礎的。9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確立了教育經費實現三個增長的目標(教育經費總量逐年增長、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逐年增長,生均公用經費教育逐年增長),出臺了一系列增加教育經費投入的具體措施,實現了經費的來源結構從一元化(政府)向多元化方向轉變;逐步形成了:以財政撥款為主,輔以征收教育費附加、非義務教育收費等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新格局。這些轉變帶來了我國教育經費投入總量迅速增加。在教育投資體制改革這個大背景下,幼兒教育的經費也獲得了快速增長,這是90年代幼教事業獲得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但是目前幼兒教育經費短缺已嚴重阻礙了幼教事業的發展。現就近十年來我國幼教經費的發展、投入構成及使用和管理狀況進行分析,并就加快多渠道籌措經費的問題提出建議。
一、基本現狀
1、全國幼兒教育經費投入總體水平。
(1)十年期間全國幼兒教育經費逐年提高,且增長速度快,在“八五”和“九五”的十年中,全國幼兒教育經費投入總計266。8億元,年平均增長31%,2000年的投入達到1991年的10倍。
“八五”期間幼兒教育經費出現兩次增長高峰,一是1992年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后,幼兒教育經費增加2倍;二是1994年教師工資大幅度增長,使國家財政預算中幼兒教育達到11.58億。進人“九五”期間,雖然增長幅度放慢,但仍高于全國經費增長速度,這種增長速度是前所未有的。
(2)在全國教育經費的總量之中,幼兒教育經費所占的比例過小,事業難于支撐和發展。幼兒教育經費在全國教育經費的總量中的比例,1993年首次突破了百分之一,達到1.31%。十年來基本停留在這個水平上。究其原因,是與教育經費的兩個不足密切相關的。一是我國財政投人教育的總量不足,根據國家規劃目標,到2000年國家財政教育經費要達到國內生產總值G的4.1%、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00年國內生產總值為81796億,教育經費僅占G的28%,沒有達到規劃目標.也就是說,按規劃財政還到加1000億的教育經費撥款沒有增加,以至各類教育經費短缺增況嚴重;二是資金分配向高等教育傾斜,基礎教育經費比例低。2000年的教育經費支出中,高教占25.4%、中專占6.6%、中學占29.42%此而小學占32%.幼兒教育僅為1.38%。在義務教育經對明顯不足的情況下,幼兒教育就更難分到更大的“蛋糕”。
有限的經費難于支撐具有龐大模的幼兒教育事業,2000年,我國在園幼兒2244萬,占全國各極學校在校生(從幼兒教育到高等教育)總數的9.2%;幼教職工114.43萬,占普通教職工總數的7.8%而政府的投入僅占總經費的1.3%。
(3)生均mfgh預算內教育經多得到增長,但實際投人大大低于其他非義務教育的水平。
從表2看出,一方面“九五”期間,幼兒生預算內教育經費得到較大的增長,到2001年為172元,比1995年提高2。5倍。體現地方政府加強幼兒教育投入增加。另一方面明顯年到投入經費大大低于其他非義務教育,2001年高等教育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達到幼兒教育的46。5倍,中等專業教育也是幼兒教育的16。4倍,這說明在各類教育投入都不足的情況下,幼教經費長期短缺的狀況比其他各類教育更為嚴重。可以說,政府的教育資源分配對幼兒教育具不公平性。
2、幼兒教育經費構成情況。
(1)幼兒教育經費保持以財政撥款為主渠道。從表3看到,從90年代開始,幼兒教育總支出中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即各級政府撥款)一直穩定在較高的比例上,平均占57。2%。體現政府財政撥款的主渠道作用。從1995年到2000年,五年就增加了一倍。同時也可以看到,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的比例在逐年減少。
(2)幼兒教育經費來源拓寬,多渠道籌措經費已見成效。籌措教育資金多元化是世界各國發展教育的共同趨勢。也是我國政府的要求。在政府投資幼教困難的情況下,拓寬資金來源尤為重要。
在表3中,社會力量辦園經費未被統計在內,我們根據教育部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2001年對14個省市84個縣、區的調查結果了解到,多渠道籌措經費已有明顯的成效。被隨機抽樣確定的420個幼教機構樣本,其教育經費總收入中,財政撥款占28%;保教費收入占54%;企事業單位撥款占11%;社區(街道、居委會、村)補助占1%;校辦產業收入占2%;其他炎4%。其構成說明,收費成為幼教經費的最主要來源;社區補助、捐資、校辦產業和其他收入已發揮了重要的補充作用。
①收費已是幼教經費重要來源,但急需建立規范化的收費管理機制。國家教育經費統計教育部14省市的調查顯示,收費已是幼教經費重要來源(見表3)。這說明我國從90年代開始的“非義務教育實行成本分擔”的教育投資體制改革,在幼教領域中取得了重要進展。改革徹底改變過去收費實行單一標準的狀況各地逐步建立“按類評估,按質定價”的收費政策,把收費標準和辦園質量緊密地聯系起來、這種改革適應了國家經濟體制改革進展、國民收入格局變化的需求,緩解了社會對早期教育的需求自有限的國家投人的矛盾。
建立教育實行成本分擔的機制,收費標準的適度十分重要。14省市的調查發現收費標準存在過高和不定期低的現象,但從總平均來看是適應。
②各級政府征收的教育稅費是幼教經費的重要來源,農村教育稅費改革后,經費籌措面臨新的軒難。2001年以前.地方各級政府征收的教育稅費用于幼教,是促進事業獲得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的、穩定的來源(見表3)。在“八五”期間,教育稅費占幼教總經費的比例從0.8%已上升到5%。如1999年河北省玉田縣所有農村幼兒教師工資構成主要是農村教育費附加;貴州凱里市、貴定縣政府規定用10%~15%的比例專用于幼教。1998年天津武清縣農村附加費用于幼教有400萬。農村教育費附加在一些地區成為主要幼教經費來源。但隨著農村教育稅費改革的推進。實行以縣為主的經費體制改革,農村教育費附加被逐步取消,從表3可以反映這種變化,在2000年已經下降2個百分點。籌措農村幼教經費的問題將更嚴峻地擺各級政府的面前。
③社會捐資助學的資金額下降,管理急待規范。幼兒教育有明顯的社會公益性效益,社會關心并支持幼教事業是促進事業發展的重要途徑。“八五”期間,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幼兒教育的需求強烈。城鄉的幼兒園(班)的新建、擴建、改建得到社會捐助較多。但是,近幾年社會捐資的情況并不樂觀,占幼教經費比例是逐漸下降。1993~1995年此項經費占幼教總支出的4.8%,2000年比1995年下降了1.7%,這與社會普遍反映的幼兒園接受捐助經費情況有差異,值得引起關注。
捐資助學及贊助應該是社會團體或個人自愿出資興辦教育的行為,國家鼓勵并實行免稅的優惠政策,而井非幼教機構向申請入園的幼兒家長強行攤派的“贊助費”、但近幾年向家長強制性的加收“贊助費”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尤其是城鄉辦園條件好的園所,有的還自定贊助標準,隨意性很大。這樣出的“贊助費”已失去捐資的基本意義,一是不合理,二是經費管理不合法。國家規定社會的捐助和贊助要做到收支兩條線,要納人幼兒園的預算外資金管理,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由當地財政部門監管這項資金,使其做到專款專用,否則經費管理的漏洞大,瞞報、流失和浪費就不可避免;所以規范捐助經費已是當務之急。
3、幼兒教育經費使用情況。
(1)有限的經費主要用于教師工資,但教師的確工資低,隊伍難以穩定。
幼兒教育的經費主要是用于教師工資,這是無可非議的。從表4看到,1993年占78%,而2000年就占到近87%,這是反映了近幾年財政增加的經費的比例,還不夠教師工資增加的所需經費。據調查,由于經費不足,有的地區幼兒教師工資拖欠和工資標準降低的情況嚴重。
農村幼兒教師的工資相對于當地人均收入來說都偏低,無論貧困還是富裕地區都一樣。據教育部14省市的調查,富裕地區農村民辦教師的平均工資為200~400元,貧困地區農村為100~200元,且常有拖欠;農用民辦教師沒有退休、醫療、失業等社會勞動保障,隊伍的穩定存在嚴重問題。
(2)生均公用經費嚴重不足,基建和專項經費少,難于改善辦園條件、生均公用經費這一指標是反映提回供教育的日常辦公、教學設備、培訓教師等維持和提高教育質量需要的經費狀況。從表4看出,幼兒的生均公用經費呈逐步下降趨勢,2000年僅占幼教經費的11.8%,大大低于全國教育經費公用部分平均18.32%的水平。
幼教的基建和專項經費支出極少,2001年僅占全國教育基建總投資的0.3%,造成無論城鄉,政府或教育部門舉辦獨立的幼兒園,改善辦學條件都十分艱難。這是近20年來農村主要辦學形式仍然是用小學教室辦學前班、獨立辦園困難的主要原因。
(3)經費短缺導致教師缺乏,師生比過高、由于教育經費的短缺,造成各類幼兒園一般都不能按照國家編制部門的規定配備教職工,師生比是很高的。表5說明,2001年全國幼兒教職工數,教師數與在園幼兒數的比例分別為1:19.5和1:26.2,在2001年又有增加,大大超過國家人事部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也高于同年小學師生比l:22.2的水平。在各類園所中,農村幼兒園(班)師生比高達1:33.7。幼兒教育是保教合一的t機構,教師肩負教育和保育的重任,過高的師生比不僅使教育質量難以提高,幼兒安全也存在重大隱患。
4、教育經費管理的情況。
(1)國家財政預算內資金分配存在不公平性,城、鄉幼兒園出現兩極分化。政府投人幼教的經費主要來自縣鄉財政,省地級用于幼教的經費很少。財政撥款主要用于城市和縣鎮的教育部門和政府辦園14省市調查結果表明,近70%財政撥款用于城市和縣鎮公辦園。造成公辦園越辦越好,以至有的園向高標準、豪華型發展,因此公辦園有可能走進市場,形成“優勢競爭”,隨之獲得收費“越來越高”的效益、。占70%的集體辦、企業辦園得到的支持很少。農村鄉、村的辦園沒有明確的經費來源,鄉財政有錢給一點,基本靠收費維持,讓“農民掏錢辦幼教”;導致農村園規模小、條件簡陋、教師工資低、保教質量差,近幾年發展處于萎縮狀況。政府投資的不公平性,加大了城、鄉兩極分化.
(2)幼教經費不能專款專用。幼兒教育的收費管理情況不容樂觀。調查發現,收費不能專款專用的情況嚴重,有許多貧困鄉、村辦園或學前班,由鄉、鎮中心小學統一收取保教費,主要用于補充小學經費的不足,除用于民辦教師工資外,極少用于幼教事業。這是導致幼教機構辦學條件改善困難,挫傷幼兒教師的積極性原因之一。
(3)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門有推脫責任、不管和減少財政撥款的現象存在。有的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門為減輕財政負擔,減少或完全不給公辦幼兒教師工資撥款,要求幼兒園靠收費來解決,幼兒園的生存發生危機,在一些省、市把公辦園變賣、租賃、改制的情況嚴重,造成國有教育資產流失、多年積淀下的教育資源被毀,這種現象還有漫延的趨勢。其原因除政府在主觀上為減輕負擔、推卸責任的,客觀上是因為沒有得到投資的園仍然能夠生存的狀況,為政府提供了主要的依據。政府對幼兒教育投資責任是不容置疑的,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政府推卸的借口,但是政府資金分配過于集中,已成為當前幼教投資體制深層次改革中,實現教育不公的不可回避的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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