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西安站 作者:塵風肆 2018-06-06 15:08:51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8年西安范家村小學幼升小招生簡章,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又到了一年級新生入學注冊的時間,將有一批活潑可愛的孩子走進美麗的校園,開始接受“潤澤生命”的教育。為了保證孩子順利登記入學,請您仔細閱讀2018年一年級招生簡章,按照簡章程序規定的時間、材料辦理。
一、年齡范圍: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如果是2011年9月1日前出生的兒童,家長要提供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無學籍證明,凡提供虛假學籍證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學。
二、學區劃分:
東:文景路
南:緯三十街——明光路——與蓮湖區交界
西:朱宏路
北:鳳城一路
注:北二環及鳳城一路之間只接收原董家村村民子女。
三、招生條件: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學規定的學生,按規定報名入學;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學規定的學生,應返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登記入學。
1、本學區戶籍新生入學:凡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人戶一致的依據戶口簿(父母與孩子同一戶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學校登記入學。人戶分離已購房的需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人戶分離未購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區或物業開具的居住證明。對口學校學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據其他學校學位情況和落戶人員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2、城區改造、拆遷過渡居民子女入學:原就學學區學校因城區改造拆除的拆遷村民的適齡兒童入學持三證(戶口簿、租房合同、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拆遷證明)到現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登記入學,就學學區學校未拆除的在原學區學校就讀。
拆遷已入住安置地,家長須持房屋拆遷協議到安置地對口學校登記;拆遷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臨時租住的,家長須持房屋拆遷協議、租房合同、社區證明到租房地對口學校登記。
3、非本區戶籍新生入學:凡符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段政策準入條件的適齡兒童(附件2),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持相關證件和證明到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根據招生程序辦理登記手續,由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根據招生程序辦理入學手續。
凡不符合義務教育學段政策規定準入條件的適齡兒童,應返回戶籍所在地辦理登記入學。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嚴格按照《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規定要求,按照“相對就近、學校登記、四證審核、校區統籌”原則安排學生。
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西安市戶籍并在我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人員;周至縣、藍田縣、鄠邑區戶籍到我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和灃東新城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在原戶籍所在地學區登記入學。
“四證”的具體內容:
⑴戶籍證明:適齡兒童與父母都同一戶籍的原籍戶籍證明及父母的身份證;
⑵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在本學區的居住證或在本學區居住的證明。
①非本市戶籍的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雙方在本學區相關聯的公安部門辦理的有效居住證。
②本市戶籍(周至縣、鄠邑區和藍田縣)的隨遷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證明材料有:租房戶提供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于2018年6月30日前簽訂的連續半年以上在我學區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及居住證明;購房戶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居住證明。
⑶務工證明:適齡隨遷子女父母雙方的勞動務工合同或個體營業執照等務工的相關證明材料(未央、經開、浐灞)。
⑷流出證明: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內容格式見附件9)。
凡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以上材料如未特別注明,家長需同時準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用于存檔。
5、特殊群體子女入學:
①陜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適齡兒童在居住地按學區劃分范圍入學。已購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未購房的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區或物業開具的居住證明到居住地對口學校登記。
②適齡兒童戶籍隨父母在單位集體戶上,家庭未購房,實際居住地為學區內的租借房,家長持租房合同、社區證明到居住地對口學校申請登記。
③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學,家長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協議到實際居住地對口學校申請登記。
④我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實施辦法》執行。非中國國籍學生,需在我區就讀義務教育學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辦理。
⑤對于現役軍人子女,將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列入學區選擇范圍。
⑥依法保障轄區內殘疾兒童、孤兒接受義務教育。對能夠在普通中小學就讀的,要依法保障就近入學,方便隨班就讀,推進融合教育;不能隨班就讀的要進入特殊教育學校或實施送教上門,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6、兩區交界處由歷史沿襲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繼續按歷史慣例就近入學。
四、招生程序:
1、第一步:信息登記
①6月4——8日:未央戶籍學區內學生(含區內拆遷)信息登記;(戶口簿、父母身份證、接種證原件和復印件;拆遷過渡需戶口簿、租房合同及拆遷證明原件復印件。)
②6月11——15日,本學區內政策準入類適齡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各類特殊群體子女進行信息登記;(需持“四證”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③6月19——22日,各校聯系相關職能部門統一審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四證”。
注:每天早上8:15—12:15,下午2:30—6:00,節假日休息。
2、第二步:錄取步驟:
①6月19——21日,接收學區內未央戶籍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及因城區改造原學區學校拆除臨時居住在本學區內的拆遷過渡村民子女入學。
②6月26——27日,接收未央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如果學位有限,按照戶籍遷入時間的先后順序接收。
③6月28——29日,非未央戶籍適齡兒童。如果學位有限,首先接收購買住房但戶口尚未遷入的業主子女,按照購房時間先后順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購買住房戶口也未遷入隨遷子女,如果學位有限,先市內后市外,市內按照租房合同簽訂時間的先后順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證辦理時間的先后順序接收。
3、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間:
①6月30日,發放學區內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和未央區拆遷過渡村民子女錄取通知書等。
②7月2日電話通知非本區戶籍政策照顧類與城區改造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已錄取的適齡兒童領取錄取通知書。
3、第三步:統籌協調
6月30日——7月3日:如果學區范圍內入學兒童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學校將按照招生程序招滿后,其余學生登記造冊上報區教育局,教育局根據全區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并于7月5日前由接收學校通知家長持相關材料辦理入學手續。
4、補登:戶口遷入但未按時登記的適齡兒童于8月28日在教育局指定地點登記。
5、建立學籍:
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中“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終身不變”的規定要求實施管理,確保每一位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人籍一致。
五、其他問題:
1、購房:按照義務段教育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戶籍是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入學的基本條件,適齡兒童父母在我區購房但未落戶籍,購房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2、空戶:因家長擇校造成孩子的戶籍落在實際并不存在的地址上,不予安排。
3、掛戶:全家戶口薄應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戶籍上并實際居住的戶籍證明。如孩子戶籍和戶主是非直系親屬關系或孩子單獨立戶的戶籍,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4、假戶口:適齡兒童的戶籍在假戶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戶籍證明上,不予安排。
5、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6、沒有按時間要求及時遞交資料的。
建議3、4情況,請家長盡快將孩子戶口轉回到與法定監護人在一起的實際戶口所在地,到對口學校登記。
六、咨詢電話
聯系人:鄭老師 86399984
學校在整個招生過程中將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贊助費、入校費等,也請各位家長提高警惕,防止他人利用家長為孩子擇校的迫切心理騙取錢財,請社會各界監督。
注:
1、請各位家長登記注冊時帶上自己的孩子!!!
2、請各位家長將所有材料一律裝入自備的檔案袋!
3、請各位家長相互轉告,學校將嚴格按照登記辦理時間執行,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沒有按時登記,過期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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