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2016-07-28 14:44:44
據《中國孕期保健指南》,懷孕后必須做以下檢查有:
第1次(6~13周):血常規、尿常規(此后每次產檢均需)、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腎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和HIV篩查、心電圖、婦檢(宮頸、白帶)、一站式唐氏篩查(血液+B超)、地中海貧血篩查(廣東、廣西地區)、常規保健(血壓、體重、胎心率,12周后每次產檢均需)。
第2次(14~19周):宮高、腹圍(此后每次產檢均需)。
第3次(20~24周):胎兒系統超聲篩查、血常規、尿常規。
第4次(24~28周):復查空腹血糖(有糖尿病史)、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尿常規。
第5次(30~32周):B超、復查肝腎功能、胎位(此后每次產檢均需)。
第6次(33~36周):骨盆測量。
第7~11次(37~41周):B超、無刺激胎心監護(每周一次)、凝血功能測定。
有以下情況的孕婦需增加的檢查項目―――
1、在唐氏篩查中屬于高危孕婦者,以及35歲以上的高齡產婦需進行胎兒染色體檢查,如14周前進行絨毛檢查,或者于16~24周間進行胎兒羊水檢查,或于24周后進行胎兒臍帶血檢查;
2、有糖尿病史、高血壓癥、遺傳病、酗酒的孕婦應及時告知醫生,并配合醫生進行檢查;
3、有腹痛、陰道出血癥狀及胎動異常等情況應隨時就診。
4、地貧篩查(廣東、廣西地區)、TORCH檢查(弓形蟲、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單純皰疹病毒和微小病毒)最好在懷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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