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06-30 18:33:14
2016年靜安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市區:靜安區學段:小學/初中日期:2016年04月05日
根據市政府滬府發[2011]74號文《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試行)的通知>》和市教委滬教委基[2016]5號文《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6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文件精神,2016年靜安區教育局將在全區開展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特制定下述工作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以“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為原則,根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資源分布和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和少年報名登記數量以及同住情況、購房時間和居住年限等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二.申請材料
1.申請人戶分離登記入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應明確作出在居住地就讀的選擇結果,并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少年及其父母(監護人)應持有在2016年4月23日前由靜安區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登記申請回執》。
三.日程安排
3月31日靜安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示本《實施細則》
5月21日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原件、《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本人和父母(監護人)的《本市戶籍人戶
分離居住登記申請回執》、預防接種卡等材料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入學報名驗證手續。
6月30日全區義務教育學校受理適齡兒童、少年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
四.報名驗證地址與時間
五.注意事項
申請在靜安區“人戶分離”居住地登記入學的主要對象為:實際居住靜安區的外區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同時兼顧本區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
六.其他
靜安區教育局咨詢電話62790802-134
56630990-2172、2155
靜安區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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