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2015-03-16 17:10:42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和《東城區教育委員會關于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為保證非京籍(除按京籍對待)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特制定本細則。
一、 入學條件及基本審核程序
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東城區工作并居住需要在東城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需參加非本市戶籍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在東城區務工就業證明、在東城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東城區暫住證、全家戶口簿、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屬街道辦事處開具"在京借讀證明",再到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義教辦辦理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適齡兒童由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義教辦為其安排入學。
二、入學審核的證明證件要求
要求在東城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非京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證明證件:
(一)父母雙方在東城區務工就業證明
1.受聘人員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勞動合同或受聘合同,受聘單位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受聘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代表需提供本人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股東或合伙人,需提供工商機關備案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個體工商戶需提供本人營業執照、當年的完稅證明及繳稅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租賃攤位的,需提供市場管理方出具的營業場所或攤位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租賃轉租攤位的,需提供市場管理方出具的營業場所或攤位租賃合同,還需提供與轉租人簽署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二)父母在東城區的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1.已在東城區購房的,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租賃公有房產的,需提供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及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3.租賃私有房產的(非法私建房、已拆遷房、多人合租等情況無效),需提供規范文本的租房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流動人口登記證明;不能提供規范文本的租房合同,需提供出租和承租方共同簽署的房屋租賃協議、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社區居委會開
(三)父母雙方在東城區的暫住證明
需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暫住證信息為機打,手填及涂改無效。
(四)全家戶口簿
需提供全家戶口簿(原件及入學兒童本人戶口頁復印件),適齡兒童戶籍信息需符合當年入學規定(出生日期為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父母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需提供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簿、適齡兒童出生證明。
(五)當地無監護條件證明
需提供由適齡兒童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當地無監護條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證明上需注有經辦人姓名及固定聯系電話,父母姓名、兒童姓名等信息與戶口簿要一致,且時間不早于2014年1月1日。
(六)其他
1.超齡兒童需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未在當地就讀一年級證明(加蓋公章)。
2.非獨生子女需提供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或已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單親家庭需提供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4.港、澳、臺籍無法提供暫住證,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1. 5月1日-5月31日
請登錄(http://yjrx.bjedu.cn),進行網上登記注冊,填寫相關信息。請家長認真填寫網上需填寫內容,確保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2. 5月21日-6月13日
攜帶入學證明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網上注冊的網報號,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進行審核,審核通過開具"在京借讀證明"。
3.6月16日-6月20日
攜帶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在京借讀證明"和入學證明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按照"在京借讀證明"上規定的時間到東城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義教辦審核確認,開具"非京籍適齡兒童入學通知單"
4.7月1日
登錄東城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dcks.org.cn,憑網報號進行入學分配結果查詢。
5.7月3日
攜帶義教辦開具的"非京籍適齡兒童入學通知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在京借讀證明"和入學證明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分配的學校審核登記。
四、入學辦法
在東城區區域內,在有接收條件的學區、學校通過電腦派位方式分配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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