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11-11 21:46:30
導讀:乖乖16個月了,為了能和其他小朋友有更多的交流機會,我經常帶著他到小區玩,時間不長就認識了很多和乖乖差不多大的孩子,可是最近每次帶他出去,都鬧的很不愉快,原因就是乖乖一看見其他小朋友的玩具,就扔掉自己的玩具,上前去搶其他小朋友的玩具,總覺得別人的玩具就是比自己的好!其他小朋友不給他就哭鬧不止,這個怎么辦呢?
案例:
乖乖16個月了,為了能和其他小朋友有更多的交流機會,我經常帶著他到小區玩,時間不長就認識了很多和乖乖差不多大的孩子,可是最近每次帶他出去,都鬧的很不愉快,原因就是乖乖一看見其他小朋友的玩具,就扔掉自己的玩具,上前去搶其他小朋友的玩具,總覺得別人的玩具就是比自己的好!其他小朋友不給他就哭鬧不止,這個怎么辦呢?
觀點:
在孩子不能夠準確分辨出自己和他人玩具的前提下,所有的新鮮“玩具”都是他/她的。
常見場面:
孩子看見其他小朋友的玩具,就立即扔掉自己手中的玩意兒,走過去“搶”……
媽媽:寶貝,這個玩具不是你的!你的玩具在這里(媽媽撿起孩子丟下的玩具)。
孩子頭也不會的繼續“搶”,而且“搶”到了手中,被搶的孩子哭了起來,媽媽立即從孩子手中拿下玩具,還給了被搶的孩子,孩子見狀大哭,媽媽立即把孩子抱離……
媽媽:寶貝,這個玩具不是你的,別人的玩具不能不經過別人的允許就拿,你看小朋友都哭了吧!
孩子:拿!拿!……
建議:
1、這是孩子以我為中心,為“自我編織的邏輯思維”的實現進行的最初嘗試,是正常的行為表現。
2、通常我們建議,在孩子之間不造成“傷害”的大前提的下,這些問題可以讓孩子們自己解決,因為你的孩子面對的不可能都是“弱勢群體”,如何與“強勢”(小朋友)解決問題?如何與“弱勢”(小朋友)解決問題?……這是讓孩子們了解未來生活經驗類信息和社會經驗類信息的好時機!父母所應起到的教育作用是,在孩子用行為(這種行為有可能得當,有可能不得當)嘗試實現自己目的的時候,父母要做的事情是,在事情發生后,進行有效的“梳理”:
(1)今天發生了什么事情?
(2)這個事情導致了什么結果?
(3)媽媽建議寶貝采用的解決方式?
3、鼓勵孩子實施!(如果才實施過程出現新的問題,再進行調整)
4、另外,經常通過“搶”來有效實現自己獲得玩具的孩子,通常得到了自己父母對這種行為的“認可或者默許”,其父母也在一個相對群體中比較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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