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2009-10-27 21:49:53
一、加強師資及隊伍建設與管理
1、選擇教師的基本條件:
。1)有愛心、耐心、師德高尚(25—40歲之間)
。2)有一定的教育教學能力
(3)具有一定的學歷層次和相應的教師職稱
2、建立多種培訓管理機制
(1)制定自培工作與實施
(2)實施對親子學苑教師的上崗培訓管理制度。
。3)完善對在職指導教師的不斷提升的培訓與管理
(4)開展階段性的反思與總結
3、合理安排任用教師
。1)有利于教師能進一步了解不同家長以及不同家庭的需求。
(2)能更好地把握嬰幼兒、家長與教師建立的良好感情。
(3)有利于充分發揮教師的個性和特長。
4、建立實施指導教師考核制度
(1)教師在親子學苑工作的實際指導時間。
。2)家長和嬰幼兒在親子學苑的繼續參加的百分比。
(3)家長活動后的反饋意見。
。4)教師每一次設計活動方案創新,環境以及教玩具的準備。
。5)指導家長觀察記錄情況。
(6)每次親子活動嬰幼兒出席的人數、教師對幼兒個案記錄情況。
。7)家長參與設計親子活動的積極性、創意性以及撰寫的體會情況。
二、指導目標和內容制定與管理
選擇恰當的指導內容是保證嬰幼兒家庭教養指導具有實施的關鍵。
編制了(6至36個月乳嬰兒身心發展大綱)
身心發展的十個方面包括:
大動作、精細動作、視覺動作、語言能力、協調能力、興趣、情緒、社會性、注意力、認知識。
三、指導方法
1、親子活動游戲法
2、游戲觀察法
3、個案分析法
4、電話訪談法
5、角色扮演法
6、專家講座
7、多媒體
8、案例
四、活動方案設置
1、營養課程
2、動作發展課程
3、適應周圍環境課程
4、能力與行為課程
5、語言發展課程
五、后勤保障制度
1、創設適合嬰幼兒發展的環境
2、經費使用制度
3、設施與設備的配置制度
4、衛生保健制度
5、膳食管理制度
六、班級和人員的安排
嬰兒(一)班(4—8個月)
嬰兒(二)班(9—12個月)}嬰兒:不會走——會走
幼兒(三)班(13—18個月)
幼兒(四)班(19—24個月)又可以分(13—15個月、16—24個月)}剛會走——走好
幼兒(四)班(25—36個月)
七、招生工作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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