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2009-06-17 10:47:10
眾所周知,孕婦不當的服藥可能會造成胎兒的畸形,那么,在懷孕期間發生病痛不適時,該怎么辦呢?建議您先到婦產科門診就診詢問,一般的感冒、腸胃不適、頭痛等小毛病,婦產科醫師都可以直接開立處方藥物。若是擔心在不知懷孕時已服用的藥物是否會影響胎兒,建議您帶一份相同的藥物(或向原就診處所索取藥單)給婦產醫生判斷。
有一些在平日不得不服藥控制的疾病,則必須嚴肅地與醫師商量懷孕生產的可行性,或是如何以控制藥量、轉藥品的方式來減低對母親及胎兒的影響。
一般常用的藥品,需注意一些簡單的原則:
1.腸胃藥及止瀉劑:服用2-3劑應無妨礙,但癥狀嚴重或無法緩解時,應該到婦產科門診就診。
2.便秘或痔瘡藥物:便秘時,盡量用軟便劑而非刺激性藥劑(如浣腸);痔瘡若是使用外用藥膏或坐藥亦都不妨。
3.眼藥水或漱口水,眼藥即使含有抗生素或抗菌劑也不要緊,而漱口水若不慎吞下少許也無所謂,不必太緊張。
4.營養補充劑或貧血藥:建議您盡量以均衡飲食的方法攝取所需的養份而非仰賴營養補充劑,雖然一般的營養補充劑都毋需擔心;至于貧血藥,很多孕婦都因貧血而必須服用,但應該由婦產醫師開立處方較為妥當。
5.感冒藥及退燒藥:感冒藥的劑量都不重,應可放心;退燒藥服用的次數及劑量,則必須詢問醫師并遵照指示服用。
6.止癢或止過敏藥物:少量、少次數的涂抹止癢抹止癢藥膏無妨,但長期或大面積的止癢藥膏涂抹則需詢問醫生,止過敏的內服藥物也必須征得醫師同意,因上述藥膏或藥物通常含有類固醇系藥物在內。
7.陰道發炎或感染的用藥:一定要由婦產醫師處方,通常,因毛滴蟲引發的陰道炎都在懷孕中期以后才治療較妥當。
8.膀胱炎:一定要由醫師處方用藥。
9.安眠藥:不可服用,曾有導致畸形的報告。
孕程中發生不適或疾病,仍可藉由藥物減輕癥狀及治療,以免病情萬一加重,對母親、胎兒兩皆不利,但服藥前要由醫師診斷處方,千萬不要自行購買成藥服用。此外,均衡健康的飲食習慣也肯定勝過各種各樣的「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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